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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标准先行

2023-12-06

本文摘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信息研究所

2021年01月29日,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科发火〔2021〕28号)

       加强引导,重点突破。以评价导向、标准设定等方式优化完善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着力解决重点园区、企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引导国家高新区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发展投入,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园区绿色发展。

       在国家高新区内全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执行绿色政策法规标准、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大幅下降,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产业不断壮大,自然生态和谐、环境友好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强化,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和一批绿色技术领先企业,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

       构建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加速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国家高新区强化绿色标准贯彻实施,引导企业运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成果应用。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2/02/content_5584347.htm

2021年09月0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

       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构建工业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数据库体系,推动碳核算信息在金融系统应用,强化碳核算产融合作。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开展碳核算,率先对绿色化改造重点行业、绿色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核算。规范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绿色债券等评估认证标准,健全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相互融合、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国际成熟经验的国内运用和国内有益经验的国际推广,吸引境外资金参与我国工业绿色发展

       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探索绿色金融发展和改革创新路径,率先开展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先行先试工作。适时扩大试验试点范围,将工业绿色发展较好地区优先打造成绿色金融示范区。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06/content_5649400.htm

2022年1月28日,民航局印发《“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   ( 民航发〔2021〕54号)

        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民航绿色发展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修订完善民航各类专业规章标准中与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同步部署绿色民航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推广,加大民航绿色发展标准工作投入,提升质量。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健全绿色民航法规政策采信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机制。加快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基于市场减排机制、到寿飞机拆解等领域标准研制,促进关键技术产业化发展。完善民航碳排放核算核查标准,锻造绿色机场设计施工、运维管理、评价考核等标准长板,加快补齐机场电动车辆设备、塑料污染治理、清洁能源自给、气声环境质量监测溯源、除冰雪废液无害化处理回用等领域标准短板,筑牢行业减污降碳底线。加强民航绿色发展标准实施监督,建立健全标准质量评估和维护更新机制。积极推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民航绿色发展标准共建和互认领域交流合作。注重学习借鉴国际民航可持续发展标 准经验,加强标准国际衔接。

       健全绿色民航供给体系。推动民航运输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强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标准互补、政策协同,支撑民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基础较好的大型机场集团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提升行业绿色转型专业化水平,带动我国绿色民航管理、技术、装备、服务、标准等“走出去” 。大力推动民航循环发展,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引导到寿飞机回收拆解与循环利用等产业有序发展。

       鼓励新建机场全面执行绿色智能建筑标准,既有机场建筑设施积极选用先进高效技术设备,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1/28/content_5670938.htm

2022年01月30日,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改能源〔2022〕206号)

       健全能源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法制建设,修订和完善能源领域法律制度,健全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清理现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健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和制修订清洁高效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供热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安全标准。推动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领域标准国际化。鼓励各地区和行业协会、企业等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制定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量、碳减排量等核算标准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1/content_5673015.htm

2022年03月16日,发展改革委 外交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发改开放〔2022〕408号)

       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联动,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扎实开展绿色领域重点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依法依规,防范风险。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则标准,高度重视当地民众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诉求。

       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最佳实践,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实施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

       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色标准、规范及指南。

       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东道国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9/content_5682210.htm

2022年0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2〕15号)

       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5/24/content_5692059.htm

2022年06月10日,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能源局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环综合〔2022〕42号)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海洋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发展政策沟通,加强减污降碳政策、标准联通,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原文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6/17/content_5696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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